德州市2024年春季征兵宣传有关内容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3-12-22
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男兵12月1日起开始报名,女兵1月1日起开始报名,2月10日18时报名截止。2月1日起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3月上旬组织役前教育,3月中旬新兵起运,3月底春季征兵工作结束。
一、征集对象
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
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女青年: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2023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17≤BMI<24。(BMI=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它: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
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政治考核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三、征集办法
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应征报名”后,按流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并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普通高校学生还应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应征地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核。未进行兵役登记的,应先登记再报名。
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以往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2.应征报名。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持此表到应征地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军地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检初考。
4.预征管理。从初检初考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统一登记造册,加强管理教育。
5.体检政考。根据县(市、区)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和政考。上半年体检时间为2月上旬,具体体检时间以当地兵役机关通知为准。
6.役前教育。对预定新兵组织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役前教育期间发现思想不稳定,身体隐性疾病、训练成绩不合格等问题的,将予以淘汰。
7.审批定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召开定兵会议,对通过役前教育的人员进行定兵,确定入伍去向。
8.起运报到。组织定兵人员起运报到。上半年起运时间为3月中旬。
四、优惠政策
(一)政治上受尊崇
新颁布的《国防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2020年1月国家2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着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从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规范了优待内容,进一步健全了优待政策体系。
(二)时机上有优势
春季参军入伍有诸多政策优惠和优势:①实习期间提前入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完成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春季入伍的大学毕业班同学如果符合条件,到部队后就可以领取毕业证。②入伍第二年快速考军校。报考军校兵龄要求:“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军士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每年部队考军校与地方高考时间相同,都是六月份,如果春季三月份入伍,到第二年六月份就满足条件。而夏秋季入伍是九月份入伍,要到第三年六月份才能满足条件。③应征竞争压力小。相对于2024年下半年1000多万大学毕业生以及大量的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参加春季征兵,其竞争性无疑会小很多。
(三)经济上有获得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今年全市平均发放标准为22821元,两年约4.56万元。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优待金按照2倍标准发放,共计9万余元。从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按照研究生5000元/人、本科生2000元/人、专科生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2.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津贴补助。义务兵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两年2.52万元;服役满2年退役,可获得部队退役金9000元、山东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2000元,退伍补助5000多元,职业年金15000多元,保险在退役后续接到地方帐户。
3.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士兵,享受国家提供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政策,本专科每学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16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升学就业上有保障
1.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规模扩大到8000人,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④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⑤选取军士、提干。对符合军士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初次选取为军士的大学毕业生,其就读大学期间的时间计算为服役年限,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服役期间符合条件可以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29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⑥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2.退役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军士服现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中级以上军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①年满55周岁的;②服现役满30年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④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的退役军士,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时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晋升(授予)一级上士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按照规定逐月发放退役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养老保险待遇,并继续保留一定比例退役金发放终身。
4.我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方面的优惠政策:①在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专武干部招录时,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②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或退役后回原学校复学毕业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10%或当年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
5.退役士兵就业扶持:
①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②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③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基本要求,通过政府组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接受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的职业适应性免试或技能测试,并实行学费减免。
五、咨询电话
单  位 征兵咨询电话 廉洁征兵监督电话
德州市征兵办 0534-8876022 15092528817
德城区征兵办 0534-2622202 15553411998
陵城区征兵办 0534-8285614 18396877457
禹城市征兵办 0534-7366161 13869209269
乐陵市征兵办 0534-6225050 15853426272
宁津县征兵办 0534-5221039 18363534062
齐河县征兵办 0534-5321341 18853469877
临邑县征兵办 0534-4366325 18853458730
平原县征兵办 0534-4211093 18865703338
武城县征兵办 0534-6211041 18763916160
夏津县征兵办 0534-3218641 17852516060
庆云县征兵办 0534-3321345 1596666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