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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注意事项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试须知
 
(一)考试方式:上机考试
(二)考试时间:
第一场次:2023年3月25日08:30-10:00
第二场次:2023年3月25日10:30-12:00
第三场次:2023年3月25日14:00-15:30
第四场次:2023年3月25日16:00-17:30
第五场次:2023年3月26日08:30-10:00
第六场次:2023年3月26日10:30-12:00
(三)考试科目: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一级)
(四)考试地点:
 学院图书馆四楼微机室

考场规则
 

一、考生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上。

四、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五、在自己核验无误后,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开始进行正式考试。

六、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七、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计时结束后系统将自动退出作答界面。

八、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作弊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九、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

十、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十一、考生点击交卷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等监考人员确认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

十二、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三、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
 

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

二、考生应至少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应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交验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考生考前5分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不符合,由监考人员帮其查找原因。

四、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五、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考生应按规范进行上机操作,避免因误操作,对考生个人或考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生成绩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

七、证书的“成绩”项处,根据成绩等第分别打印“优秀”、“良好”、“合格”字样。

八、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可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报名时选择领取纸质证书的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报考的考点领取合格证书,并填写领取登记清单。

若考生对分数有疑义,应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报考的考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十、对于违规考生,由省级承办机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考生违规事实进行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十一、因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可以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由考生个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申请办理。

十二、考试期间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时,考生应服从省级承办机构或考点统一安排,以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要务。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34-744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