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部分未报到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5-10-2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八条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另根据《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应按规定日期凭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学科研部请假(一般不得超过 2 周)并附有关证明,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未请假或请假后逾期 2 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至2025年10月24日,仍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将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如有相关事宜需咨询,请联系教学科研部学籍管理科。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部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