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X-XSS-Protection: 1; mode=block");

(一)代表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 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代表产生程序

  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各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并通过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按照所分配名额,经差额选举产生,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正式代表:代表名单需在各选举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民主评议与监督。大会工作筹备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向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