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3-04-21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21号(本周五)下午下班前将附表1.1的标注部分、附表1.2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的标注部分经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后电子版报教务处姜琳老师处。
教务处
202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