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1-03-26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我省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
1.本次各单位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报送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djyghb2015@126.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单位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3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将所有材料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报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和地址,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自行安排好申报材料邮寄时间。
(二)省级评审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相关评审结果,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时查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2.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月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三)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4月7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1室,邮编:250002。
5.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薄老师;0531-55630307,
0531-55630297。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于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