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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0-04-21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各高职院校教务处:
根据《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和《关于确认参与 1+X 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三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知》(教职所〔2020〕21 号)要求,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批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证书范围
首批、第二批、第三批启动试点的 92 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试点院校范围和条件
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首批和第二批(含扩大批)试点职业院校可在原有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证书试点范围和规模,未参加前两批证书试点、具备申报条件的院校可申报参与试点。试点院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自 2017 年以来连续 3 年招生,拟参与试点证书专业在校生规模不少于 100 人,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 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资源。
  3. 拟参与试点的专业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 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 20, 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4. 具有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5. 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
三、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合理选择确定参与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规模,采取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学校自主选择与条件审核相结合,积极开展证书试点工作。各院校要结合专业与产业对接发展状况、专业布局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合理选择试点证书,不宜过度集中在个别领域。
  1. 各市、各院校要将 X 证书制度作为引领教育教学范式变革的一种重要方式,以此推动参与试点专业在教学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和条件配置等方面主动做出适应性、创新性改革,不断提升供给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2. 各院校要主动与评价组织对接,了解和掌握证书的内涵、标准,做好试点工作方案,统筹利用现有教学资源,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配合培训评价组织证书考核工作。
  3. 疫情防控期间,首批和二批培训评价组织正在组织开展免费在线师资培训,并为学生提供免费在线学习资源,请各市、各高职院校根据需要组织参与。
  4. 本次证书试点的申报和备案工作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csr-home)完成。各市教育局审核确定辖区内拟参与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资格;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直接通过平台申报。各试点院校在登录平台申报时,按照“试点院校遴选系统操作手册”流程进行网上填报;新增试点院校应指定专人注册学校账号,不可重复申请。平台申报开放时间至 4 月30 日止。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