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清退部分学生学籍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2-10-24

各二级学院(系)、处室、德州机电工程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及《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对张先宇等349名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1),现以网站公示形式送达退学处理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10月29日。
  若有符合延期条件且有延期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教学单位需收齐学生的延期申请材料,并将纸质学籍延期汇总表(附件2),签名盖章后和电子档,于2022年10月27日前提交教务处学籍科;逾期未提出的,我院将于公示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特别提示:申报延期的学生数据须具备:学费已缴清且不合格课程在3门以内(含3门)的学生。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延期申请材料,我院将按照规定严格审批。经审批延期又再次到期仍不合格者,届时我院将直接做退学处理,不再以任何方式告知。
以上通知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本人的,本通知公示期内即视同送达。
如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我院将视为无异议,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1名单中所列学生按退学或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学籍一经清退,我院不再接受事后申请恢复。
特此通知。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附件1:未注册学生名单(1).xlsx (9.27 KB)
附件2:学籍延期审批表(1).xlsx (11.5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