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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

本科教育学院举行2024年度省级优秀学生、 优秀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科教育学院举办了2024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本科教育学院系主任冉祥勇、学生科科长赵鲁强、副科长齐菲菲、全体辅导员及教学科代表教师参加本次评选。

 
       系主任冉祥勇代表学院对参评学子给予高度赞扬,并做出重要参评指示:要求此次评选公平公开,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参评学子不仅在学习上成绩优异,而且在品德、能力等方面也要表现出众。鼓励参评学子们要保持自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无论评选结果如何,都能够从中汲取经验,不断成长和进步。学生科科长赵鲁强强调:优秀学生是班级里的榜样,给班级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优秀学生干部是学院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以身作则,引领同学们积极进取;先进班集体则是学院精神风貌的缩影,是良好学风的重要载体!

 
       在评选过程中,各班级的学生、干部充分展现了他们在学业、社会实践、团队合作等多方面的优秀表现,评委们依据严格的评选标准,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评审,力求选出体现学院核心价值观的杰出代表。


       此次评选活动不仅是一次对学生个人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检验,更是一次弘扬优良学风、激励全体师生向上的重要平台,本科教育学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推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贡献力量。让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本科教育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能够以“乘风破浪终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饱满精神展现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附件1
评选条件(主要事迹内容参考)
(一)优秀学生。
       1.认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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