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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扩建工程项目

  5#教学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人: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项目编号:2102-371482-04-01-146370

  时间:二0二二年07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扩建工程项目5#教学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消防部分工程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街566号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院内)

  项目名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主校区扩建项目5#教学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2102-371482-04-01-146370

  学院基本情况: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88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发展成为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设有禹城主校区和青岛校区和烟台海阳实训基地,已形成“千亩校园,万人大学”,设有40多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占地1847.47亩,建筑面积27.89万平方米;禹城主校区拥有在校生4000余人;

  本次招标工程分二标段,5#教学综合楼标段为一标段、7#学生公寓楼为二标段。

  建设5#教学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11580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地上7层含部分装备配式;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7#学生公寓1幢,建筑面积8913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地上6层;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工程地点: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街566号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东院内)

  工程地点: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街566号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内)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42.054045万元,二标段:47.987244万元。

  招标内容:5#教学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通风工程、防火门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消防安装施工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消防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诚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时间:2022年07 月22日至2022年07 月23 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基建处项目办公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4、要求:携带以下资料一套(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承诺函原件。

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时就须确定,一直到本项目结束,中途不得更换,若出现不可抗力等其它原因确须更换项目经理,须由投标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有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项目办公室与招标代理发布。

  五、踏勘现场

  1、时间:2022年07月27日15:00时

  2、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 月29 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2、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书记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 月30 日10时00分。

  2、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书记办公室

  邮政编码:251200

  联系人:高永朋

  电话:18765551820

  2022年7 月20 日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

一、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

  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施工图内容及招标文件说明内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商务条件

  1、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人员(五大员)实行押证管理;中标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五大员的技术管理岗位证书一并交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保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时就须确定,一直到本项目结束,中途不得更换,若出现不可抗力等其它原因确须更换项目经理,须由投标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到王淑云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办公室,经招标人同意,才可变更,若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变更项目经理,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计划工期:56日历天。

  3、工程保修期: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为两年。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工程概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5#教综合楼、7#学生公寓楼。
2 建设单位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3 项目地点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校区院内
4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通风工程、防火门工程,预埋铁件管道预埋套管。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42.054045万元,二标段:47.987244万元
7 质量目标 合格
8 工 期 计划56日历天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 是否划分标段
12 分 包 不允许
13 偏 离 不允许,对于招标文件(合同)关键性内容不得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14 投标有效期 4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要求进行编制:
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三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且以正本为准;
2.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原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必须附带报价福莱电子版,介质:“U”盘或者光盘。
要求:
1.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共两册。
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
3.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16 踏勘现场 1.时间:2022年0727 日15:00时
2.集合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基建处项目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永朋 18765551820
4.要求:
4.1本次招标统一组织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基础上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踏勘现场时须提供踏勘现场人员授权委托书(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携带上述证明材料或迟到的不得参加踏勘现场。
4.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因疫情防控需要,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参加踏勘现场,确定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于7月22日17:00前招标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入校,参加人员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具体流程详见《疫情期间校外人员入校审批系统使用指南》)。
17 投标人询问截止时间 2022年07 27 日17点前
18 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07 28 日15点前
19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07 29 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书记办公室
20 投标截止 截止时间:2022年07 29 日9时30分。
21 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7 30 日10时。
开标地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禹城)书记办公室
22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一标段五万元,二标段壹万元整;
2.2022年729日17:00前(以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准)向院校财务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禹城支行
银行账号:37001846301050151170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在办理电汇业务时,在“附言”或“备注”栏写明“项目 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
2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分别是: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包括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二、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范围及各项要求,承认招标文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招标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各项义务。

2、投标询价及答疑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按规定的时间,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邮箱。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发电子邮件给所有的投标人,任何口头的答复无效。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答复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若投标人未书面提出问题,而出现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

  1、结算方式

  1.1计价依据:

  1.1.1执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版《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建筑装饰执行2012年德州市价目表,安装执行2011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及施工同期的省市有关造价调整文件等;

  1.1.2材料价格除约定的外执行2021年《德州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发布的第四季度工程建设材料参照价。

  人工定额工日安装工程56元,建筑类别三类。

  施工图纸;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及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其他的相关资料等。

1.2报价原则

  (1)各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等资料进行报价并计算相关工程量。

  (2)投标人根据上述工程量及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依据,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考虑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应计取所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利息、涨价因素、检验检测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确定投标报价。

  (3)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合同工程量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及与之配套的补充定额及相关的政府文件执

(见附件10)

1.3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应品牌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1.4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已涵盖了完成给定工程量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中未列出,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它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对所报价格进行调整。

  1.5全部报价以人民币计。

  1.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本工程招标人所能接受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一标段:142.054045万元,二标段:47.987244万元。

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所能接受的报价上限,将被认为该投标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该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2.1.1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附件7),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的相关证书及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诚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附件9);

  (7)评分办法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第(1)、(2)、(3)、(4)、(5)、(6)条原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为不合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2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2.2.1投标函(附件1);

  2.2.2开标一览表(附件2);

  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3);

  2.2.4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4)、企业简介;

  2.2.5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

  2.2.6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附件6);

  2.2.7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8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2.9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附件7)及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2.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8)【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2.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诚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附件9);

  2.2.1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2.1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2.3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2.3.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3.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2.3.3劳动力安排计划;

  2.3.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2.3.5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2.3.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2.3.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3.8工程总进度图表,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2.3.9主要材料明细表(附件10);

  2.3.10售后服务方案;

  2.2.11在国家新冠病毒防控期内,进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管理方式及防控具体措施;

  2.3.1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投标文件的规定及签署

  3.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三份),用A4幅面纸打印,胶装,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且以正本为准。

  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并加盖公章。

  3.4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盖章并由被授权代表签字。

3.5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商务标书/技术标书)

  投标人名称:

4、投标保证金

  4.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时间、账号见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提前2-3天缴纳,并在用途中注明: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或缴纳时填写格式及填写信息不准确,将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到帐、无法识别或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人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4.4在中标通知发出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时按照合同按期完工,无息退还保证金。招标项目出现异议或投诉时,在调查处理期间相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

  4.5 如投标人放弃投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后持招标人认可的退出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6.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

  4.6.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

  4.6.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企业业绩等);

  4.6.4投标人在规定(包括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4.6.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有效期

  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第四部分 开标与评标

一、

  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按时递交并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会参加人员:

  3、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

  3.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资格原件与资格复印件不一致时,以资格原件为准。

  3.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3.2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投标无效,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3.4.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3.4.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4.3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的。

  3.4.4投标函未按给定格式填写的。

  3.4.5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的。

  3.4.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4.8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4.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

  3.4.10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3.4.11工程量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整数量的;

  3.4.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4.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4.1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密封、胶装的;

  3.4.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备案。

  5、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评标

  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单位。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见评分标准)进行。

  2、评标程序

2.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2.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各位专家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评审所得分值的平均分值作为投标人最终技术标书得分。

  2.4商务标书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商务标书进行评审,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统计商务部分得分,报评标委员会确认。

  2.5评标基准价确定: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

  2.6各投标人商务标书得分和技术标书得分相加得到该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

  2.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综合评分标准,依据评委评分综合汇总确定的排序,由高到低推荐前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由其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另一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名,另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进,按新的排名和前述规定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

  3、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此中标通知书与王淑云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特殊工程如确需分包须经招标人同意。

  5、中标项目经理要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程任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报招标人同意确认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

7、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分数 评分办法
商务部分64分 投标报价 50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A值相等的,得分为50分,每高出A值1%减1分,每低于A值1%减0.5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不计)。(A值计算见备注)
企业业绩 7 上3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7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文件原件,以竣工验收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 3 上3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文件原件,以竣工验收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保修期 1 防水保修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延长1年加0.5分,其他工程保修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延长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以投标函为准)。
工期 3 工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提前3天加1分(不足3天不加分),最多加3分(以投标函为准)。
技术部分36分 主要材料 12 A.主要材料明细表中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描述全面详实,材料设备选择合理,产品市场反馈结果好,得9-12分;
B.主要材料明细表中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描述比较全面,材料设备选择比较合理,产品市场反馈结果较好,得5-9分;
C.主要材料明细表中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描述不够全面,材料设备选择一般,产品市场反馈一般,得0-5分。
售后服务 4 评价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技术人员配置、维修响应时间、服务标准承诺、维修费用合理性等,完备、合理得3-4分;比较完备、合理得2-3分;粗略、合理性差得0-2分。
施工方案 15 工期安排合理得1分;工序衔接合理得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2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3分;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劳动力组织均衡得2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2分;有保证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得力措施,得2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防疫措施 3 有专人负责防疫的得1分,人员进、出场控制措施到位得1分,现场防疫工作到位得1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标书制作 2 标书内容完整、制作规范得2分。不足之处由评委酌情扣分。
总分 100  

备注:

  1、评标基准价A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当T(有效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T≥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对剩余投标报价,按照第一步计算报价均值的规则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

  3、上3年度,指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以上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

  5、合理情况下低价中标。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的签定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若中标人不遵守上款的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合同专用条款

(投标时工期有提前的,以提前的工期为准)

1、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总日历天数56天。工期目标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每滞后一天罚合同价款的1%。

  2、付款方式:按照节点付款,施工材料进场经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核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造价的20%,主管道、桥架敷设完成,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10%。工程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7日内付合同暂定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方核定资料完整齐全后,结算审核符合报审计条件时,工程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竣工图就相关资料整理完整、并归档后14日内,工程款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70%;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满贰年后,付结算总造价的10%,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三年时付至结算总造价的17%,余款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五年后一次无息付清,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上报工程结算,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与承包人完成结算审核,核减额在5%以下部分(含),由建设单位承担;核减额在5%以上部分,按核减额的5%计取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或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3.1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产生的费用已经在中标费用中综合考虑,由中标人承担。

  3.2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承建范围内的竣工档案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整理、汇总、立卷和归档,分包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由分包人负责整理、汇总后提交承包人立卷和归档;以上所有竣工档案资料符合竣工立档要求后由承包人转交城建档案馆归档,发包人全力配合直至归档完成,竣工资料费用包括各项材料的检测费,试验费等等一切费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后7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符合立卷及归档要求。

  3.3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消防主材等 。

  3.4质量奖罚:工程质量如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质量等级,招标人将扣罚中标人合同价款1%的款额,并由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返修至合格。

  3.5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3.6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和招标人代表同意方可用于本工程。

  3.7未经监理或招标人批准,隐蔽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检查。中标人应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蔽工程任何部位进行检查或测量。

  3.8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及技术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本)。

  4、合同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设计变更、招标人的增减变更调整按下述“6、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中条款约定办理)。

  5、材料供应方式:

  5.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所有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凡烟台备案要求的材料必须有备案证。

  5.3对有复检抽查要求的材料、构件,中标人应及时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6、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

  6.1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3日内将因设计变更产生的造价增减估算报监理,经招标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变更实施后,中标人须在一月内完成变更内容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的核认手续,逾期则招标人不再予以受理。符合以上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6.2施工中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中标人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招标人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6.3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标人四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6.4变动、增减的处理: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招标人有权指令中标人进行下述变更或增减。

  6.4.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6.4.2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6.4.3改变本工程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

  7、变更工程价款的执行办法

  7.1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投标报价的价格执行。

  7.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的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投标报价类似价格执行。

  7.3投标报价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价格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招标人审批后执行。

  7.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由招标人确定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关于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在签订施工合同中详细说明。

  9、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14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结算资料的,每滞后一天扣除工程结算总价的千分之三。按中标价款及设计变更签证调整结算价格。

  10、施工过程中,拆除物有残值的,中标人应妥善保管,由招标人进行处理,如因中标人保管不善发生拆除物丢失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按新品的市场最高价进行赔偿。

  11、工程保修

  11.1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11.2保修范围是指因施工质量形成的质量缺陷,不包括人为破坏的因素。

  11.3保修范围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维修,该部分费用由招标人从保修金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

  12、其它要求

  12.1中标人负责协调好施工现场周围相关部门的关系,若因协调不利导致工期延误或停工,工期不予顺延,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按合同条款约定接受处罚。

  12.2中标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的要求执行。

  12.3对施工现场人员、公众及其他财产安全和由此引起的纠纷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12.4若中标人在签约后迟迟不能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对工程指定其它中标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2.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招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12.6中标人应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为确保中标人重视施工现场安全,本工程将分别收取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及3%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履约、无安全问题及无劳资纠纷的七天内无息退回。

  12.7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和建设方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预防工作,确保进场施工人员已经做到了国家、省、市的隔离要求,控制好每日进、出场人员,每日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施工人员要实名详细登记,工作需要当日出场后再次进入的按第一次进场的程序办理,直至国家、省、市明确取消疫情控制措施为止。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1:投标函.docx (12.54 KB)
附件2:开标一览表.docx (11.54 KB)
附件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docx (12.34 KB)
附件4:投标单位情况表.docx (13.88 KB)
附件5: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11.29 KB)
附件5: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11.29 KB)
附件6:企业近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一览表.docx (12.15 KB)
附件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docx (10.83 KB)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17.33 KB)
附件9:承诺函.docx (10.79 KB)
附件10:主要材料品牌表.docx (12.12 KB)
承诺书.docx (10.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