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解读
一、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本科高校选拔优秀人才的任务。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做法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7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1号),明确自2020年起,取消专升本考试中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报考资格,将专升本考试由结果性考试变为注重过程发展的全程性考核,切实扭转片面的应试导向,有利于提升高职(专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我省新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有利于指导高职(专科)院校切实贯彻落实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专业课程,切实抓好专业课程教学,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同时,还有利于在同学们之间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提高专业素养,打下扎实学业基础。从有关学校反馈情况看,该政策已对引导专科(高职)院校学生增强学习动力、提高学习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培养知识与技能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专家团队,通过开展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本着既延续已有政策,又更好满足不同学生需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报考条件和考试录取办法,将招生对象分为“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类型,分别制定了不同考试招生通道,既保障了原有政策赋予高校推荐考生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不同群体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需求。
二、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有哪些?具体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为两类群体。一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分为“高校推荐考生”与“自荐考生”两类。二是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
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高校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获得报考资格。1.高校推荐考生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2.自荐考生主要包括: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该类考生须通过招生高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获得报考该校的资格。
我省户籍退役士兵(含应往届)均具有报考资格。
三、为什么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是否会影响高校推荐考生的利益?
由于不同高职(专科)院校在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专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也会有所不同,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能够有效兼顾不同院校办学特色和不同考生学业水平特点。
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考生,通过增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可以有效检验考生是否具备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专业基础能力。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后,可以获得报考资格,兼顾了这部分考生参加升学考试的需求。
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有不同的升学通道,招生计划安排、考试录取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通知》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只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高校推荐考生投档录取结束后,自荐考生如果达到同学校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则以单独增加招生计划的方式录取。这种制度设计下,两类考生的录取标准(最低投档分数线)是一致的,保证了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保障了两类群体的利益均不受到损害。
四、招生高校如何组织实施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
专升本招生高校负责组织自荐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招生高校于2020年1月17日前,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类)测试方案。测试方案中将明确报名方法、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时间、时长及合格标准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基础能力,包括两门专业考试科目,分为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每个科目可覆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允许招生高校根据人才选拔情况,在不同年度对专业科目所覆盖的课程名称及数量进行调整。
招生高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2020年2月17日—2月23日,具体测试时间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自荐考生应于2020年2月8日前登录招生高校规定网站,按招生高校要求报名,并按时参加测试。同一个专业有多所高校招生的,自荐考生可以根据招生高校的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自荐考生可以报考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的招生高校和专业(类)。
五、高校推荐考生、自荐考生以及退役士兵如何填报志愿?
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考生根据报名时选择的报考专业填报院校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最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及“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自荐考生只能填报所报专业内其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退役士兵志愿填报规则与高校推荐考生相同。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
六、高校推荐考生、自荐考生以及退役士兵如何投档录取?
高校推荐考生投档录取,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所需招生计划单独增列,不占用高校推荐考生的招生计划。未达到报考高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录取。
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志愿填报、投档录取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